各期刊出版单位:
现将山东省新闻出版局《关于开展我省202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按照省局通知要求,精心组织,专人负责,抓好落实,确保高质量完成核验工作。现将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核验时间:
2022年4月11日至6月17日
二、材料报送要求
(一)填报信息平台数据
各期刊出版单位均须于5月31日前完成核验平台的信息填报工作。
(二)重点抽检期刊
被确定为重点抽检的期刊(海洋湖沼通报、山东化工、读报参考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、山东高等教育)于5月31日前直接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期刊年度核验材料。核验材料包括:①经主管主办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的纸质版《2021年度期刊核验表》;②2021年度期刊出版工作情况报告(加盖主管主办单位及出版单位公章);③2021年度任意连续3期的“三审三校”单(复印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);④2021年度出版的所有样刊(包括增刊);⑤《期刊出版许可证》副本原件。其中,前三项核验材料需报送一式三份。
(三)《期刊出版许可证》副本原件报送时间
各非重点抽检期刊务必于6月6前,将《期刊出版许可证》副本原件报送至青岛市新闻出版与版权管理处(地址: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2323房间),逾期自行报送省局。
附件: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我省202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
联系人:周长春 电话:85808390
青岛市新闻出版广电局
2022年4月11日